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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派和报到证遗失的办理流程
2018-06-05 14:45   审核人:

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(粤教毕函【201615号),报到证改派时限由毕业后一年内调整为毕业后二年内。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。毕业超过二年后有变动的,只能按社会调动办理(毕业超过二年的要咨询单位人事处,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是不同意改派的)

改派具体流程如下:

1、首先确实有接收函(是指确定能落实户口和档案的正规函件),凭此函件到现档案所在处签署同意改派意见(派到外省就业主管部门且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不提供。档案所在处是指报到证左上角抬头显示的单位,改派意见即可是直接在报到证空白处签署“同意改派”字样并盖章);

2、凭报到证原件、同意改派意见(派到外省就业主管部门且尚未落实单位的省外生源毕业生可不提供)、确定能落实户口档案的正规函件到黄埔校区行政楼107就业办申请(可由他人代办);

3、学校同意后还需要由学校统一到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;

4、户口迁移(具体要咨询新单位管理户口部门)。

关于报到证遗失的办理流程如下:

1、报到证遗失,不能开具新的报到证,只能办理《派遣证明》,《派遣证明》也是由省教育厅签发,效力等同于报到证。

2、在学院就业信息网“办事指南”处下载《派遣证明申请表》,签名后交黄埔校区行政楼107就业办办理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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