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艺术设计学院2024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,根据《广州航海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广航院[2021]190 号,下称《管理办法》)的规定,现就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接收专业(方向)年级和名额
二、转入考核及成绩计算
各专业的转入考核方案由专业所属系(教研室)制定,考核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,重点考察学生对转入专业的兴趣专长和基础知识,结合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,按一定权重计入综合成绩。
各专业的转入综合成绩按权重计算:绩点成绩权重占50% ,笔试成绩权重占30% ,面试成绩权重占20% 。
注:绩点成绩为截至 2023-2024 学年第一学期的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,按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》第十条的对应关系换算成百分制成绩。
三、录取规则
(一)录取依据
根据转入综合成绩,结合国家有关政策按下面第(二)项排序规则进行排序,排序靠前的优先录取。
(二)排序规则
1、第一序:退役复学学生;
2、第二序:综合成绩,高者在前;
3、第三序:绩点,高者在前;
4、第四序:笔试成绩,高者在前;
5、第五序:面试成绩,高者在前。
四、工作流程
(一)学生于4月28日至5月8日在教务系统填报转专业申请(报名路径:信息维护→转专业申请,)逾期不予受理。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,所有接受报名的专业只限2023级接收转入。
(二)在教务系统报名成功的学生,于5月9日前向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提交书面表格和材料,包括:
1、广州航海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、审批表(编号:GMU-B-05-12);
2、家长(或监护人)身份证复印件及知情同意书;
3、学业成绩表;
4、依据《管理办法》第五条第(一)款之外的情形转出的,还应提交相应佐证材料。
未按期提交有效材料的,其报名无效。
(三)转出学院于5月9日起对已在教务系统报名的学生进行转出资格审核,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须在学院公示,并于5月16日前将汇总后的申请材料报送教务处。教务处于5月20日前将材料整理后分发到各转入学院。
(四)转入学院于5月30日前对符合资格的学生组织笔试、面试,评定综合成绩后按录取规则拟定接收名单,并于6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。
(五)教务处汇总名单及申请材料后,上报学校审批。
(六)学校审批后公布转专业结果。
五、注意问题
(一)转专业工作须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(二)学院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做好笔试和面试的命题工作,无关人员一律不得接触试题,涉卷人员须与学院签订保密承诺书,履行保密责任。
(二)学院应做好通知工作,确保学生及时了解相关转专业信息,按时提交转专业申请。
(三)转专业获批后不得放弃,建议学生与家长协商后慎重填报转入专业。
(四)获批准转专业后,毕业资格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,学院须指导学生做好补修计划、新旧专业学分认定以及课程的退选、补选工作。
六、联系方式
艺术设计学院办公室 张老师 电话:32083192
艺术设计学院辅导员办公室(琶洲校区) 吕老师 电话:15920179568
艺术设计学院辅导员办公室(黄埔校区) 余老师 电话:32083197
艺术设计学院
2024年4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