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广州航海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广航院 〔2024〕170 号)、《关于2025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为规范转专业工作,制定设计学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安排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接收专业年级和名额
转入专业年级及名额 |
转出年级和要求高考科类 |
专业 |
年级 |
名额 |
转出年级 |
考生类型 |
数字媒体艺术 |
2024 |
6 |
2024/2023 |
美术 |
环境设计 |
2024 |
6 |
2024/2023 |
美术 |
二、转专业流程与时间安排
(一)学生申请与初审阶段(时间:3月17日-3月31日)
1. 学生通过系统填报申请(3月17-21日)
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,确保信息准确无误。需提交材料:转专业申请书、家长知情同意书、成绩单等(具体要求见管理办法第八条)。
2. 提交书面材料(3月24日前)
学生将纸质版《转专业申请表》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学院初审。
3. 转出审核与公示(3月24-28日)
审核学生资格(是否符合转出条件),公示初审通过名单(公示期 3 天)。对不符合条件者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。
4. 材料提交至教务部(3月31日前)汇总通过初审的学生材料,统一提交至教务部。
(二)转入考核与审批阶段(时间:4月3日-4月25日)
1. 转入学院组织考核(4月7-17日)
根据考核方案进行笔试/面试,确保公平公正。公示 拟录取名单(公示期5天),接受异议反馈。
2. 提交拟录取名单(4月18日)
转入学院将《拟录取名单》及考核记录提交教务部备案。
3. 教指委审核(4月底前)
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转专业材料,形成最终决议。
(三)公示与学籍调整阶段(时间:4月28日-5月12日)
1. 转专业名单公示(4月28日-5月5日)
官网公示最终名单(公示期5个工作日),处理异议反馈。
2. 发布公告(5月6-12日)
报学校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结果。
(四)学生报到与学分认定
获批学生于2025年秋季学期转入新专业报到,接收学院需完成学分认定并报教务部备案。试读期1个月,学生可申请退回原专业(仅限一次)。
三、转入考核及成绩计算
各专业的转入考核方案由专业所属系(教研室)制定,考核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,重点考察学生对转入专业的兴趣专长和基础知识,结合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,按一定权重计入综合成绩。
各专业的转入综合成绩按权重计算:绩点成绩权重占30% ,笔试成绩权重占40% ,面试成绩权重占30% 。
注:绩点成绩为截至 2024-2025 学年第一学期的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,按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》第十条的对应关系换算成百分制成绩。
四、录取规则
(一)录取依据
根据转入综合成绩,结合国家有关政策按下面第(二)项排序规则进行排序,排序靠前的优先录取。
(二)排序规则
1、第一序:退役复学学生;
2、第二序:综合成绩,高者在前;
3、第三序:绩点,高者在前;
4、第四序:笔试成绩,高者在前;
5、第五序:面试成绩,高者在前
五、申请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 对象:我院全日制本科一、二年级在籍学生。
2. 纪律要求:在校期间无被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录。
3. 身体条件:符合转入专业细则要求。
4. 高考类型:学生高考类别需与拟转入专业当年招生类型一致。
(二)禁止转专业的情形
1. 三年级及以上学生;
2. 正在休学、保留学籍者;
3. 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;
4. 未完成注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者。
六、申请材料要求
(一)学生提交材料:
《广州航海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》(系统填报后下载打印); 转专业申请书(需本人及家长签字);
家长知情同意书(附家长身份证复印件); 已修课程成绩单(加盖学院公章);
(二)材料提交方式:
电子版:通过教务系统上传;
纸质版:提交至转出学院(3月24日前)。
七、诚信要求
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,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。 联系方式:
设计学院办公室 张老师 电话:32083192
设计学院辅导员办公室(琶洲校区)
吕老师 电话:15920179568
本通知未尽事宜以《广州航海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修订)》为准,最终解释权归教务部所有。
数字媒体与交互设计学院
2025 年 3 月 17 日